剧情介绍
1972年冬季某天,周秉昆所在的城市对一批死刑犯执行枪决,周秉昆当时在木材加工厂工作,被单位要求并安排前往枪决现场观看执行过程,目的名为接受教育。
被处决的罪犯中有一个杀人犯,名叫涂志强。
他既是周秉昆所在的光字片的邻居,也是秉昆在木材加工厂的同事跟大哥,在木材厂时对刚工作不久的秉昆多有照顾。
正是因为涂志强跟这场枪决,对周秉昆往后的人生产生了极大的影响。
涂志强究竟是什么人?
他真的杀人了吗?
他对周秉昆产生了什么影响?
涂志强,他曾是当地“九虎十三鹰”中的一“虎”。
何谓“九虎十三鹰”?
以今天的眼光来看,无非就是当年的男女流氓团伙而已。用香港人的话说就是“古惑仔”。“九虎”皆男,“十三鹰”皆女。都是斜男女青年,处在青春叛逆的高发年龄段。并且家里大多只剩他们自己,父母或被下放,或被关押。
所以这些兴趣相投的小青年渐渐就走在一起,成了个有组织的团伙,偷、扒、抢、骗,都干过,后来这个团伙被端掉了。
涂志强是被判得最轻的。因为他是有家可归的小青年,陷得并不深。母亲在他几岁时病故了,他由父亲拉扯大,其父是木材加工厂电锯车间的老锯手。
涂志强成了罪犯没几天,父亲就死在厂里了。他是在电锯破碎飞起之际为了保护工友而死的,被追认为烈士,市报发表了号召人们学习的长篇报道。厂里的干部职工联名给市里写信,要求批准保释涂志强。也有不少市民给有关方面写信,表达了同样的心愿。
结果,涂志强仅被劳教了三个月,之后居然得以接他父亲的班,成了木材加工厂的一名青年工人。
但他现在又变成了杀人犯,并且即将被枪毙了。
没谁知道他为什么杀人,公安局也没审出比较复杂的原因。
他反复所说的口供仅一下几句:“我喝醉了,他也喝醉了。他先骂我,我们打了起来,他掏出了刀,我夺过了刀。一命抵一命,我偿命好了。”
他那英雄父亲的光荣事迹以及他的“红五类”出身加在一起,也不可能使他免于一死,何况他还有前科。
但他成为杀人犯是另有原因的,他没有如实交代。
周秉昆与涂志强都是在共乐区光字片出生的,涂志强比周秉昆大两岁,周秉昆一向亲昵地叫他“强子哥”,而涂志强总是叫周秉昆“昆儿”。他俩的家住前后街,二人是发小。
无论涂志强还是周秉昆,都没跟人强调过他俩是朋友,但厂里人都认为他俩当然是朋友——在出料班,他俩还是同时干活同时休息的“对子”呢。电锯一响,出料是累死人的活儿,两两一组,轮番出料。那活儿是有那么一种干法,一组干一组歇,才可持续,不至于将人一个个全部累趴下。涂志强与周秉昆抬沉重的木梁时,总是尽量往木梁的中间移肩,那样周秉昆肩上的分量会轻些。
如果这样一种关系的两个青年还算不上朋友,什么样的关系才够得上是朋友呢?
周秉昆不愿意去看现场枪决,但是厂里安排他周秉昆必须去。
然后在枪决现场,周秉昆见到了涂志强最后一眼,然后,
他晕倒了。
再后来,秉昆感到自己没法再木材叫工厂上班了。
他简直魔怔了,厂里给他安排了新的搭档肖国庆。在秉昆看来,与他一前一后扛木料的肖国庆的背影,反复是他极为熟悉的涂志强的背影。有几次,他仿佛看到肖国庆的后脑勺变成恶劣苍白如纸的涂志强的脸,对他玩世不恭地笑。
让他对着肖国庆叫了好几次“强子哥”。起初人家也没在意,但是频频叫起让那肖国庆也终于火起:“你他妈的有完没完啊?总拿一个杀人犯的名字叫我!以为我好欺负咋的?”
然后周秉昆又仿佛看到涂志强的恶作剧重现,跑过去把好好的电闸按下了。
木材厂他已经没法待,也没脸待下去了。
只能找蔡晓光帮忙安排个工作。
过后不久。
有两个陌生人找到周秉昆,竟然又是跟涂志强有关。
一人穿“棉猴”大衣,帽绳系着,紧护脸颊;另一人个子不高,还有点瘸腿。
秉昆并不知道两人叫什么,心里便一直以“棉猴”跟“瘸子”称呼他们。
棉猴跟瘸子告诉秉昆,他们是涂志强的朋友,需要秉昆帮忙。
原来涂志强虽然死了,但他还有妻子、儿子、还有老岳母。
他生前靠它一份工资和他老岳母卖冰棍,四口人的日子勉强过得下去。现在,没了他那份工资,剩下的三口人怎么过得下去呢?他妻子是下乡对象,当初东躲西藏的没下乡,那样的人是找不到活干的,
所以他们决定每个月给涂志强妻子送三十元钱,他们不便露面,便来请求周秉昆帮忙每个月送钱到涂志强家里,因为秉昆是涂志强少有的朋友。
秉昆答应了他们,此后好几年他都每月准时将钱送到涂志强家,直到棉猴跟瘸子被捕。
他也因此得以见到郑娟,还有她盲眼的弟弟和老母亲。
郑娟跟涂志强并没有领证结婚,但她真的怀了一个小孩。算得上名不正言不顺的小寡妇。
郑娟住的家很破,那是比光字片还穷得太平胡同——胡同里根本没有砖房,也当然不会有南方才有的木结构房子——约一里半长的胡同两旁,完全由那种黄泥墙上开出的低矮而朽残的门来显出。
他进了郑家门,见到那个穿着红毛衣的二十一岁的姑娘——不对,应该说是小媳妇——也对不,确切地说是小寡妇。
她当时正在穿山楂,秉昆进门后,小寡妇停止了正在做的事,极为吃惊地瞪着他。秉昆看出她还没洗脸没梳头,看出了她在一个陌生男子目光下的狼狈不堪,也看出了她内心里的羞臊。
而让他惊讶的是,他没料到她还是一个美人,他看着她呆住了,在秉昆看来,除了她脸上没有书卷气,此外她的美貌绝不逊色于自己的姐姐。区别是,自己的姐姐有张眉清目秀的脸,一双大眼睛总是很有神,目光总那么自信,给人以意志坚定难以驾驭的印象;而眼前的郑娟有张峨眉凤目的脸,像小人书《红楼梦》中的小女子,目光里满是恓惶,仿佛没怎么平安无事地生活过似的。她的样子,会让一切男人惜香怜玉起来,周秉昆当然也不能例外。
周秉昆也不明白为什么见过第一面的郑娟的模样会一直留在他心中,在那么多寂寞难眠的夜里。
他那时候也不知道,就是这么一个小寡妇,最后会跟自己相守到老。
在周家最困难的时候,就是这个小寡妇,不顾旁人非议,住进周家,一个人照顾成为植物人的秉昆妈妈,秉昆的侄女,自己的儿子跟盲弟弟,当时秉昆的父亲在外参加“大三线”建设,哥哥在生产建设兵团,姐姐跟姐夫在回家途中又被捕,而周秉昆自己也因为杂质问题被关了好长一段时间。
甚至在郑娟不间断的一天三次的全身按摩下,秉昆的妈妈竟然奇迹般地摆脱植物人的状态。
如果不是郑娟的照顾,周家当时只剩一个躺在床上的植物人姥姥跟五岁的小姑娘。
郑娟跟周秉昆确定在一起的时候,她把关于她自己的一切事情都告诉了秉昆,包括涂志强的事。
尽管她是她妈捡来的孩子,但是她妈太怜惜这个女儿了,不肯让她帮忙卖冰棍,怕她遭到坏小子们的调戏和羞辱。
她非犟着替妈妈卖了几次,最后一次真的被坏小子们欺负了,于是认识了涂志强。他为她大打出手,凶狠极了,正所谓不好惹的怕不要命的,结果他以寡胜多。那件事并不是一场戏,他是真的见义勇为。
她跟涂志强好了以后,渐渐觉得他的不对劲,后来终于清楚,他对女人不怎么有兴趣,也不是完全没有,是兴趣不大。他的兴趣更是在男人身上,他和瘸子那时已是同性恋关系了。
郑娟说当时开始下乡后她曾一度想偷偷下乡,为了拜托涂志强,也有几分是为了摆脱这么一个家。可是在去报名的半路她的想法改变了,怎么也不忍离开那么一个妈一个弟了。她说有她在,家再不像个家不像个日子,妈和弟心里却有种依靠。
可也是因为她没下乡成,正是在那以后,“棉猴”奸污了她。仅仅一次,就让他怀了孕。
是的,她的孩子不是涂志强的,是“棉猴”的。
她说“棉猴”为此付出了代价,自己剁掉了一截中指。
她说涂志强也是知道的,所以常常酗酒。如果不是因为酗酒,可能就成不了杀人犯。
其实郑娟也不知道,人不是涂志强杀的。
十几年后。
偶然间,周秉昆在一家书店里重遇了“瘸子”。
他已经出狱了,他本名叫水自流,在朋友的帮助下开了一家书店。
然后,因为认可周秉昆是个好人,水自流主动跟周秉昆谈起了涂志强的事情。
“涂志强死得冤枉。当年先逮捕的是他,他只有两个选择——要么扛着,要么供出另外几个哥们儿,那就会越供越多,最后连我也得栽进去。那也还是得审出个杀人偿命,结果必然互相撕咬,也许还会多毙一两个。他那人义气,估计想到了这一点,干脆把死罪一个人扛下了。当时他们都喝高了,或者他以为就是自己捅死了人吧。”
“你怎么能肯定他死得冤枉?”
“他确实死冤枉了,因为后来有人承认用刀捅了人。”
“谁?”
“你也多次见过。”
“棉猴?”
“你叫他棉猴?他的真名叫骆士宾。别这么瞪着我,我也是刑满释放后才知道的。他比我造出来一年。我出来的时候他为我接风,酒桌上没谁逼,他自己承认的。”
水自流告诉周秉昆,“棉猴”骆士宾出来后混得很好,如今是一家公司老板,坐进口车,有几处房子。并且他也知道郑娟的大儿子是他的骨肉。
在牢里的时候骆士宾的命根子被人伤了,今后再也生不出儿子,以水自流对他的了解,他肯定会跟周秉昆争夺大儿子周楠。
过后不久周秉昆就见到了骆士宾,周秉昆先打了他一顿,警告他别动周楠的主意。
但是骆士宾还是跟周楠取得了联系,周楠也知道了生父的事情。
当时周家都陷入与周楠与表姐冯玥两人早恋的问题。
作为两个当事人来说,他们当时更愿意相信周楠不是周秉昆的亲骨肉,这样他们的恋爱就没有负担了。
而当周秉昆得知骆士宾正安排人将周楠送到日本去留学,为了抢回儿子,他直接杀到骆士宾的住处,两人在二楼又打了一架。
在他们动手的时候,楼道旁那刚刚刷过红漆的护栏,收到他们身体的共同挤压,突然倒了,两人都从二楼掉了下去。
结果是骆士宾摔死,周秉昆被判刑十二年。
至此,跟涂志强有关的故事渐渐退去。
可以说如果没有涂志强,没有周秉昆遇到涂志强枪决这个事儿,他可能就不会遇上郑娟,也不会有那么多故事。
是福?是祸?
都是命定的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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